交通標線(Traffic Index Line)是指在道路的路面上用線條、箭頭、文字、立面標記、突起路標和輪廓標等向交通參與者傳遞引導、限制、警告等交通信息的標識。其作用是管制和引導交通,可以與標志配合使用,也可單獨使用。
高速公路、一、二級公路和城市快速路、主干路應按標準規定設置反光交通標線,其他道路可根據需要按標準設置交通標線。
標線類型
1、白色虛線
畫于路段中時,用以分隔同向行駛的交通流或作為行車安全距離識別線;畫于路口時,用以引導車輛行進。
2、白色實線
畫于路段中時,用以分隔同向行駛的機動車和非機動車,或指示車行道的邊緣;畫于路口時,可用作導向車道線或停止線。
3、黃色虛線
畫于路段中時,用以分隔對向行駛的交通流;畫于路側或緣石上時,用以禁止車輛長時在路邊停放。
4、黃色實線
畫于路段中時,用以分隔對向行駛的交通流;畫于路側或緣石上時,用以禁止車輛長時或臨時在路邊停放。
5、雙白虛線
畫于路口時,作為減速讓行線;畫于路段中時,作為行車方向隨時間改變之可變車道線。
6、雙黃實線
畫于路段中時,用以分隔對向行駛的交通流。
7、黃色虛實線
畫于路段中時,用以分隔對向行駛的交通流;黃色實線一側禁止車輛超車、跨越或回轉,黃色虛線一側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準許車輛超車、跨越或回轉。
8、雙白實線
畫于路口時,作為停車讓行線。
特點
道路交通標線主要劃設于道路表面,經受日曬雨淋,風雪冰凍,遭受車輛的沖擊磨耗,因此對其性能有嚴格的要求。首先要求干燥時間短,操作簡單,以減少交通干擾;其次要求反射能力強,色彩鮮明,反光度強,使白天、夜晚都有良好的能見度;第三,應具有抗滑性和耐磨性,以保證行車安全和使用壽命。